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民宿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要求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牵头起草了《鲤城区促进民宿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