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鲤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鲤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泉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鲤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有效保护鲤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鲤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泉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鲤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省设区市网站
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502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22355159 举报邮箱:lcwxb159@126.com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注册”,跳转注册界面
(2)选择注册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跳转登录页面
(3)按需选择登录方式登录即可,若有系统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0595-22355670。
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0591-62623959,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