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07-11 16:40 浏览量:1
 1.应急(原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煤气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2.市场监管(原质监)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客运索道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作业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关事宜请咨询市场监管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0591-63097805 

  3.住建(原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包括:建筑电工作业、建筑架子工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作业、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作业、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作业、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有关事宜请咨询住建部门,省住建厅值班电话:0591-8761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