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机关制定价格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5-15 09:18 浏览量:1
 答:(1)开展市场价格调查。(2)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属于《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项目,必须开展成本监审,《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外的项目,开展成本调查。(3)听取社会意见。业务承办机构在开展成本监审(调查)后,提出制定价格方案。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听证不得制定价格;依法不实行听证的,可以选择座谈会、书面或者互联网等形式,听取或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制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制定价格的方案进行论证。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4)开展合法性审查。(5)集体审议。定价方案经集体审议后,认为需要制定价格的,应当适时作出定价决定;如需经上级部门批准或经集体审议认为须向上级请示的,经上级批准后,作出定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