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对不予处罚如何规定?
来源: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13 08:53 浏览量:1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包括轻微违法免罚事项1项、首违不罚事项10项。

  轻微违法免罚事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1项。

  首违不罚事项: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依法备案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未及时公开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等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