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阶段优待政策
时间:2024-05-13 18:17 浏览量:1

资助对象:在我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小、中、大班幼儿;

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建档立卡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的标准为:一档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