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或当事人驾车逃离现场。
⑴要及时地将车号、车型、车辆颜色、装载物及有关特征和驶离方向记清楚,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报警,以便公安机关追缉、堵截。
⑵记录好到达现场(或通过现场)的前五辆车的车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拦截车辆追击时,按顺序记录好每辆被超车辆的车号,提供给警方参考。
⑶保护好现场,特别是现场遗有肇事车辆脱落物(如油漆、玻璃、塑料碎片)的,应保持原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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