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待证损坏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取的;
(二)优待证证面污损、残缺,信息无法辨认的;
(三)优待证证面信息需要变更的;
(四)持证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生变化的;
(五)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持证人需要变更优待证种类的;
(六)其他需要更换的情形。
出现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持证人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合作银行更换,同时回收旧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出现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持证人应向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更换申请,回收旧的优待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