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采用线上申报、线下核对原件方式申请。
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或者“公租房APP”进行网上申请。相关信息仅需根据线上页面的相关要求选择要件类别进行拍照上传。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具体包括:授权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优先配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网上核对信息与申请人填报不一致且影响其审核结果的,应按相关审核部门要求重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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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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