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②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③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内容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费用。
④因人为损坏及其他原因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修复费用。
⑤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明确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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