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业主知情,以下材料应当向需要分摊资金的业主公示:比选或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结果、维修工程预算书、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决算费用分摊清册和维修工程决算书。
一般情况下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申请拨付的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紧急情况下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申请拨付的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申请人应当留存影像材料。
业主在材料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在公示期内及时向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应当采纳业主的合理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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