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
居住证是中国大陆地区为非户籍人口(包括港澳台居民等)颁发的一种身份证明证件。
概述
居住证是中国大陆地区为非户籍人口(包括港澳台居民等)颁发的一种身份证明证件。居住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按照指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核查和审批。持有居住证的人可以在大陆地区享受一些基本的权益和便利。
享受待遇
申领完泉州居住证可享受的待遇如下:
1.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有与我市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3.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4.在居住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下同)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的除外)。
5.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6.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登记业务。
7.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8.可按规定申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具备从业条件的人员与本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权利。
9.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程序可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并凭证及相关证件向市交通运输集团办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待证。
10.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可以按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11.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2.国家规定的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便利。
申请对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申请材料
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符合不同条件提供不同的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1.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包括:
(1)自有(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购房合同;
(2)租住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
(3)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住宿材料;
(4)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包括:
( 1)个人经商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加盖企业公章的股东材料;
(2)应聘劳务的,应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或者社保缴纳凭证;
(3)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3.连续就读材料包括:
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实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代办情形
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办理居住证业务的,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流程
1、派出所办理流程:携带好资料提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审核办结。
2、闽政通APP办理流程。
步骤: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全部”;
选择“户政”栏目下的“户籍业务办理”;
下滑找到“核发居住证”栏目下的“居住证申请”;
可以通过扫描自己居住地址的家门口的门牌号的二维码选择地址,也可以直接搜索自己居住地址;
(温馨提示:如果找不到具体的房屋信息,建议直接到派出所进行办理)
检索到自己居住的房屋,选择好自己的单元号房屋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申领条件的,相关部门将会尽快审核,制证发放。
签注制度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者连续就读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证件打印的签注日期均为办理签注当日,下次签注日期仍以居住证签发日期为标准每年签注。
凡在我省申领过居住证跨县(区)或者跨设区的市流动的,在变更居住地住址时,均不受办理居住半年限制。
申请地址
1.网上办理:手机端“闽政通”APP→首页“全部”→“我的服务”(选择户政)→“户籍业务办理”→“核发居住证”→“居住证申领”。
扫码下载闽政通APP进行在线办理
2.派出所:居住地所对应的派出所
常见问题
1.我居住在泉州,但是居住登记还未满半年,可以申领居住证吗?
答:如系统居住登记时间及提供的材料记载时间至申领时未满半年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缴纳医社保、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水电、天然气、电话宽带、网购消费等记录。无法提供以上信息证明实际居住满半年的,由本人承诺并自述50个字以上原因予以办理。
2.我在“闽政通”APP申请时,搜索不到我居住的房屋地址,该怎么办?
答:如果找不到具体的房屋信息,建议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3.作为残疾人,我行动不方便,我可以叫人帮我申领居住证吗?
答: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办理居住证业务的,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当审核通过后我将在几天内可以收到自己的居住证呢?
答: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凭领证凭证至申请点领取居住证。如果您需要此证件较为紧急,且无法到申请点领取居住证,可在办理时选择“快递证”,自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由邮政快递按省内指定地点投递。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结果
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凭领证凭证至申请点申领居住证。
领取方式
居住证领取方式有两种,办理时可自愿选择:
(1)普通证件,自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由本人凭领证凭证到居住地派出所领取;
(2)加快证件,自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由邮政快递按省内指定地点投递,需缴纳快递费用(到付)。
咨询投诉电话
鲤城公安分局户政管理大队:0595-2220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