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遗失补办
加油船是指水上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站(船),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遗失、损坏,可要求补发证书。
概述
加油船是指水上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站(船)。水上加油站(船)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3.持有法定的船舶证书并按规定配备合格的船员和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4.具有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程、应急措施、船舶油污保险,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遗失、损坏,可要求补发证书。
申请对象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遗失、损坏的开展水上加油站(船)经营活动的企业。
享受待遇
完成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补办,企业方可继续开展水上加油站(船)经营活动。
申请说明
线下窗口办理:到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6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办理。
线上办理: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92F439B05F1042D1D5EDA7CD0D2FC21F&infoType=1)提交电子材料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证书遗失的书面说明文件
3.证书遗失声明
4.授权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线下办理: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6号窗口
线上办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92F439B05F1042D1D5EDA7CD0D2FC21F&infoType=1)
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鲤城区商务局行政审核审批股0595-2213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