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残疾等级评定
新办残疾等级评定
概述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残疾等级评定。
申请对象
(一)新办评定残疾等级对象:
1、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2、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
4、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5、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二)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对象: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三)调整残疾等级对象: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
(四)从部队退役转移伤残抚恤关系的人员。
享受待遇
认定后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
申请说明
鲤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申请材料
(一)新办评定残疾等级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书面评残申请,内容包括本人身份、因战因公负伤时的身份、负伤时间、地点、部位及详细经过等;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书面意见;
3、公务员、人民警察新评残疾等级需提供县级以上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人民警察还须提供授予警衔审批表;属于因交通事故负伤致残的,应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因医疗事故致残的, 应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属于见义勇 为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见义勇为证书或证明材料;
4、负伤时住院治疗的医治病历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
5、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伤残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
6、申请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及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
7、《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书面评残申请,内容包括入伍时间、退役时间、负伤时间、地点、部位、详细经过、在部队未评残原因等;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书面意见;
3、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精神病患者其利害关系人需提供在部队因战因公致病的档案记载;
4、退役证件或退役军人登记表;
5、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伤残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
6、申请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及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7、《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调整残疾等级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调整残疾等级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理由;
2、原批准残疾等级申报审批材料和原残疾证件;
3、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残疾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
4、《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式三份。
办理流程
1、个人书面评残申请,内容包括本人身份、因战因公负伤时的身份、负伤时间、地点、部位及详细经过等;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书面意见;
3.公务员、人民警察新评需提供单位因公致残证明以及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于因交通事故负伤致残的,应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伤残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
5.申请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6.《评定残疾等级报批表》。
办理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31室,联系电话:0595-22355283。
收费方式
不收费。
常见问题
问: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条件?
答: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伤残等级的退役军人,并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政策文件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务会审议通过)等相关政策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