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停止经营活动,原《卫生许可证》还处有效期限内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
概述
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停止经营活动,原《卫生许可证》还处有效期限内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
申请对象
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
申请说明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办理方式
1、采用线下申报方式,需提交纸质材料。或
2、申请材料在线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后领取证书结果。
申请材料
1. 《卫生许可证》注销申请表原件1份
2. 原《卫生许可证》原件1份
3. 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
【审查标准】:是否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表格是否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授权清晰?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决定(窗口工作人员,当场)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办理结果】: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址
1、线下申报: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9、20号窗口
2、线上材料核验:登陆https://zwfw.fujian.gov.cn/按“我要办”-“部门服务”-“鲤城区卫健局”步骤查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点击“我要申报”。
常见问题
1: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吗?
答:是的,不是本人来办理需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咨询方式:
窗口(线下)咨询: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9、20号窗口;
电话咨询:0595-22138812;
线上咨询:微信公众号“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互动交流-在线咨询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