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申报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概述
公共场所许可范围为: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申请对象
鲤城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申请说明
办理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8〕866号)
办理方式
1、采用线下申报方式,提交纸质材料。或
2、全程网办: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窗口通过递送证书结果送达申请人。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子证照调用成功的免提交。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原件1份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电子证照调用成功的免提交。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份
6.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1份(备注:一、50个房间以上的住宿场所、人工游泳场所、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应提供一年内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本局签章后申请人持一份)
8. 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9. 原《卫生许可证》
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
【审查标准】:是否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表格是否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授权清晰?
【办理结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决定(窗口工作人员,当场)
【审查标准】: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办理结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址
1、线下申报: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9、20号窗口;
2、线上申报:登陆https://zwfw.fujian.gov.cn/选择“鲤城区”,按“我要办”-“部门服务”-“鲤城区卫健局”步骤查询到需办理事项后,点击“我要申报”。
常见问题
是的,如非法人本人前来办理,申请人必须携带法人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咨询方式:
窗口(线下)咨询: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9、20号窗口;
电话咨询:0595-22138812;
线上咨询:微信公众号“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互动交流-在线咨询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