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许可新办申报
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新办。
概述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是指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助产技术、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申请对象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
申请说明
办理依据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办理方式
1、线下申报: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可选择线上申报方式,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原件1份;
2、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3、母婴保健技术(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技术规范和制度原件1份;
4、产房平面图原件1份;
5、授权委托书1份
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1工作日)
【审查标准】:是否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表格是否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授权清晰?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专家评审(专家,30工作日)
【审查标准】:人员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完整及规范合理?产房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办理结果】:出具现场报告
3、决定(窗口工作人员,6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办理结果】:在申请书、审批流程表上签批
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址
1、线下申报: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9、20号窗口
2、线上申报:登陆https://zwfw.fujian.gov.cn/选择“鲤城区”,按“我要办”-“部门服务”-“鲤城区卫健局”步骤查询需办理事项,点击“我要申报”。
常见问题
1.非法人本人办理“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许可新办”事项是否需要带授权委托书?
答:是的,如非法人本人前来办理,申请人必须携带法人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咨询方式:
窗口(线下)咨询: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9、20号窗口;
电话咨询:0595-22138812;
线上咨询:微信公众号“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互动交流-在线咨询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