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概述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在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件中用量最大,而且直接同群众息息相关。法律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效力:证明婴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情况;证明婴儿的血亲关系;婴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户籍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医学依据。
申请对象
在助产机构内分娩的新生儿母亲。
申请说明
办理依据
(闽卫妇幼涵(2007)154号)、(闽卫妇幼(2009)71号)、(卫妇幼社发(2009)96号)
办理方式
1、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线下需提交纸质材料。
2、“出生一件事”平台办理。
3、住院期间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需经医护人员核对及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验证。
申请材料
线下办理:1. 取好新生儿姓名(需是规范汉字,姓氏随父或随母);2. 父母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过期、无磁性均不能办理);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4.非母亲领证的,要增加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原件。
线上办理:1.取好新生儿姓名(需是规范汉字,姓氏随父或随母);2.产妇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可先在闽政通APP上查看电子证照是否齐全,如遇不全进行纠错反馈;3.新生儿父亲的身份证电子证照(请父亲至闽政通APP中通过“我的-电子证照-出生一件事”,来授权给母亲);4.产妇名下任意有效储蓄银行卡号、银行卡开户支行名称(用于生育津贴领取登记);5.新生儿跟随落户的户主名字;6.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的所在地址;7.新生儿父母双发的手机号;8.新生儿跟随落户的户主户口本图片,图片包含户口薄扉页,落户房(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成员页,要求图片清晰、完整。
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
【审查标准】:是否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新生儿的名字是否规范汉字?新生儿的姓氏是否随父或随母?
表格是否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字迹清晰?
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授权清晰?
【办理结果】:当场签发
2、“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自动审核
【审查标准】:是否本机构内出生,是否未满6个月且符合随父后随母落家庭户条件,是否婚生新生儿?
【办理结果】:网上签发并邮寄
办理地址
1、线下申报:由新生儿母亲对应以下分娩所在助产机构申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鲤城院区门诊二楼出生医学证明窗口。
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门诊3楼4号窗口。
泉州市中医院:门诊三楼产科出生证签发室(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笋江路388号)。
江南医院:鲤城区金龙街道笋江路350号江南医院4楼妇产科。
2、线上办理:新生儿母亲注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出生一件事”事项,填报《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登记表》提出申请。
常见问题
1、新生儿姓氏只可随父或随母姓
2、新生儿姓名中需用通用规范汉字(可登录微信公众号:福建治安便民-便民服务-新生儿取名指引)
3、《出生医学证明》字迹不得涂改、副页不得私自裁切
注意事项
1、办理前需先通过“福建治安便民”网或者微信公众号查询新生儿姓名是否为“非规范汉字”,属于规范汉字方可填写申请表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不能私自裁切副联(存根联)落户时由派出所裁切存档
3、申请对象仅限于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的新生儿。
4、如果户籍经历过迁户,需到派出所更换最新身份证后,才能办理出生一件事。
5、户口簿材料需要拍照第一页(有户别信息的)和落户方(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成员页两张完整清晰的照片。
6、出生一件事暂不支持半流程申请(例如从“落户”或“参保”等非“出生医学证明”事项申报)。
7、必须产妇本人申请,新生儿父母双方需均为【福建省家庭户籍】且是6个月内分娩的新生儿才能办理出生一件事。
8、多胎新生儿需要申请多次。
9、非军人且新生儿父母双方是相同民族。
10、申请人承诺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材料是真实的。若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需尽快盖章,尽快落户。
咨询方式
江南医院
线下咨询: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笋江路350号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妇产科办公室
电话咨询0595-68295179;
线上咨询:微信公众号“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互动交流-在线咨询栏目。
福医大附二院
线下咨询:鲤城院区门诊二楼出生医学证明窗口
每周二、三、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22790596
市中医院
咨询方式:门诊三楼产科出生证签发室(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笋江路388号)电话0595-22203595 0595-22206680
市第一医院
窗口(线下)咨询: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门诊3楼4号窗口 (周三、五下午);
电话咨询:0595-2227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