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闽政办〔2022〕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2022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国办发〔2022〕6号),对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强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推动落实《福建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通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十大行动”,到2024年底,努力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5万人。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在总结“十三五”残疾人就业工作经验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
第四部分是重点任务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