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5月12日由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一、背景依据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口发展的转折性变化,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我国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新情况新问题,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为贯彻落实《决定》,起草了《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指南。
二、主要目标
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到2035年工作目标,涉及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并细化了托育、控制婴儿死亡率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建立支持政策体系和服务管理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生育政策。
(二)提升优生服务水平。
(三)千方百计推进托育发展。
(四)完善抚育福利制度。
(五)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