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29 10:02 浏览量:1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5月12日由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一、背景依据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口发展的转折性变化,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我国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新情况新问题,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为贯彻落实《决定》,起草了《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指南。

  二、主要目标 

  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到2035年工作目标,涉及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并细化了托育、控制婴儿死亡率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建立支持政策体系和服务管理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和再生育一律实行登记。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出生一件事”联办。 

  (二)提升优生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母婴安全制度规范、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实现每个市、县都有一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保障妇幼健康。 

  (三)千方百计推进托育发展。鼓励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无托育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分别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6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建立健全省、市、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研究指导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探索开发建设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和综合监管平台。 

  (四)完善抚育福利制度。探索建立生育补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每月予以一定补助。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住房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推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居家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五)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全方位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长效机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