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红十字会预算说明
时间:2018-01-23 16:42 浏览量:1

2018年部门预算经省(市、县、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红十字会的宣传活动,传播红十字会运动的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2:负责救灾备灾、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普及救护和防病知识;3: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活动、以及表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红十字会包括办公室(加挂事业发展与交往联络股)赈济救护股2个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红十字会

财政拨款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是: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春苗助学”、“红十字博爱周慰问”等活动项目,准确对接人道需求,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把社会各界的爱心切实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继续组织应急救护师资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开展以现场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使用、气道异物梗阻的现场急救和创伤救护止血、包扎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救护培训,全面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

精心组织好“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系列主题宣传纪念活动,持续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和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人道救助事业。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红十字会的宣传活动,传播红十字会运动的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

(二)负责救灾备灾、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普及救护和防病知识;

(三)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活动、以及表彰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91.6万元,比上年增加2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奖金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2.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5万元,公用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2.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奖金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3.1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行政运行(项级科目)69.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科目)1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 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会的对外交流和港、澳台的联络、交往与合作等事务,无增长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往来费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无增长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红十字会(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万元,比2017年无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红十字会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红十字会共设置绩效目标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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