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鲤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215350万元,比上年减收8798万元,下降3.9%,完成预算数240500万元的89.5%;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233218万元,比上年增收3618万元,增长1.6%,完成预算数240500万元的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36370万元,比上年增收881万元,增长0.7%,完成预算数144500万元的94.4%;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145304万元,比上年增收7089万元,增长5.1%,完成预算数144500万元的100.6%。债务转贷收入4511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79414万元,完成预算数314277万元(包括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的88.9%,比上年增支76064万元,增长37.4%;债务转贷支出(上解支出)5391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57万元;结转下年3486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05252万元,其中:上级返还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202065万元,其他上级补助收入31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109万元;上年结转205560万元;收入合计42492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272847万元,完成预算数314667万元(包括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的86.7%,比上年增支85299万元,增长45.5%;调出资金110151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03万元;支出合计383101万元。结转下年418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463万元,完成预算数463万元的100%,比上年减收149万元,下降24.3%;上级补助收入17万元;上年结转355万元,收入合计83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275万元,完成预算数277万元(包括上级补助)的99.3%,比上年减支146万元,下降34.7%;调出资金558万元;支出合计833万元。结转下年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5636万元,转移支付收入647万元,上年结转10864万元,收入合计371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24798万元,转移支付支出415万元,支出合计25213万元。结转下年11934万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坚持发挥聚财的主体职能,强化理财的重要职责,把握管财的根本职守,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争先创优,财政工作呈现六大亮点:
(一)强化收入征管,切实稳住收入大盘
面对经济下行、疫情冲击、减税降费、财源短缺等多重压力,多措并举挖潜补缺,切实稳住收入大盘。一是强化重点税源跟踪服务。建立“分析调度+实地走访”机制,逐月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升税收收入预测的准确度。扎实推进“万名干部进万企、一企一策促发展”专项行动,深入重点企业,主动问需于企,积极助企纾困。二是积极培育可持续税源。深入实施“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等专项行动,招商工作稳中有进,项目落地逐步提速,推动引进一批成长型税源企业,新引进企业预计年新增税收超6000万元。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深挖和盘活资产资源,巩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成果,分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提升盘活变现效益,有力弥补财政收入缺口。
(二)积极筹措资金,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聚焦“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树立市场化思维和经营财政理念,多渠道筹集财政资金,有效保障民生项目支出需求,有力推动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更有针对性地精准策划生成可行性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更多政策资金支持,全年预计获得上级补助收入6.66亿元。二是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土地征迁进度,盘活4宗土地488.33亩,全年预计回收土地出让金收入18.9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44亿元、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收入0.83亿元,为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保证。三是积极申请债券资金。争取债券资金5.92亿元,有效缓解还本压力、推动项目建设,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4.32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6亿元,主要用于常泰中心小学、泉州市第十五中学、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爱国路道路拓改及片区改造、锦美安置区等项目。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严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财政支出基本平稳。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严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兜牢兜实“三保”支出。严格落实“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化资金和库款调度,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三是保障民生支出。加大教育投入,加快补齐办学短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加大卫生健康投入,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做好民生托底保障。四是保障疫情防控支出。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1.4亿元,支持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购置、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保障核酸检测、疫苗购买及接种工作。五是保障重点项目支出。重点支持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中医联合医院、南环路笋江路道路及景观提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古城保护发展、江南新区更新。
(四)狠抓政策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落实落细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以赴助企纾困,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一是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借助惠企直达平台、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惠企政策,及时兑现惠企资金,对冲企业经营困难,助力企业经营效益好转,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加强政策辅导、红利宣导和舆论引导,扩大政策知晓面,加强库款资金监控、调度,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全年预计减、免、缓、退各项税费7.6亿元以上。三是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全年减免0.36亿元,降低市场主体租金成本。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从提升政府采购便利性、完善采购制度、扩大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和增加小微企业中标机会三个方面发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切实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五)强化资金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依法依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着力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推动地方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一是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建立各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资金拨付台账,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款、征地拆迁工作及补偿资金的管理,严格履行征地拆迁手续和程序,确保项目专款专用。二是规范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性住房租金,由主管部门牵头将廉租住房租金全额上缴区级国库,无截留、坐支、挪用。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优先保障能够落地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债券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到相关单位,发挥债券资金保障作用。四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制定出台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沉淀闲置资金进行梳理、统筹盘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强化财政运行监测管理。强化政府债务、“三保”支出、社保基金等实时监测和风险预判预警,对财政收支、库款保障、直达资金分配、债券资金使用、惠企资金兑现实行定期监测,严守财政运行安全底线。六是切实开展财经监督检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整改规范,做好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确保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六)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遵循统一标准,严格规范实施,统筹协调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时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积极主动对接预算单位,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二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四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落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精神,继续推进街道、社区级国有企业融合,完善由监管层、产权层和经营层三个层次组成的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五是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全面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改革,完善网上缴费机制,实现非税收缴“一网通办”模式,实现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腿”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在本次全市“两电”改革工作表现突出,完成率率先达到100%,成为全市第一个完成改革的县市区。
2022年全区财政运行基础平稳,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但财政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结构有待优化、重点项目储备缺乏、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持续攀升、财政管理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债务规模持续增大。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收入预算按照“实事求是、依法科学、扎实稳妥、提质增效”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按照“统筹兼顾、绩效导向、源头管控、硬化约束、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一是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精准、可持续,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支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保持收入预算与主要经济指标匹配协调,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强化预算法定,加强预算编制精准把控,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确保年度预算执行不超过当年预算。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聚焦落实“强产业、兴城市”、“活古城、战江南”总要求,支持“1+3”专项行动,加快补齐教育、卫生、养老等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四是坚持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兜牢兜实“三保”支出,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32580万元,比上年增加17230万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7280万元,比上年增加10910万元,增长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体制财力115480万元;加:调入资金13918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479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651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57万元,减:一般债券还本17834万元;实际可安排财力278200万元。根据《预算法》“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的规定,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200万元,其中:当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516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2005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6513万元。
(1)本级财力安排支出分大类情况如下:
①人员经费135265万元。全区财政供养人员8300人,其中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715万元;顶岗合同教师经费7000万元;税务经费补助2147万元;社区干部补贴2103万元;城管协管员等临时人员经费3300万元。
②公用经费1765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行政单位每人每年0.85万元,事业单位每人每年0.67万元;车辆运行费用标准为老城区每辆每年2.4万元,江南新区每辆每年3万元;教育生均公用经费9480万元(学前教育每人每年600元,小学每人每年750元,初中每人每年950元,高中每人每年1000元,职业教育每人每年4200元,特殊教育每人每年9500元)。
③专项经费906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6万元,国防支出69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77万元,教育支出69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9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41万元,农林水支出21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7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4万元,预备费2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630万元的1%),其他支出1520万元。
④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8064万元。
三项法定支出安排说明:科技、农业、教育三项支出已分别安排在各相关科目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中,达到上级“只增不减”要求。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822万元,比2022年2794万元增加28万元,增长1%;农林水支出2723万元(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等),比2022年2487万元增加236万元,增长9.5%;教育支出84322万元,比2022年79077万元增加5245万元,增长6.6%。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
将上年结转收回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安排支出2005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PPP项目付费15171万元,企业补助资金4500万元,街道办事处增超收分成230万元,代征污水费手续费126万元,晋江洛阳江水葫芦整治经费30万元等。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6513万元,按照上级补助项目相应安排支出。
“三保”支出安排情况说明:2023年“三保”支出需求127160万元,已足额安排,其中:保工资57384万元,保运转2451万元,保基本民生673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38175万元(主要是市级返还土地出让金。我区土地出让后,收入直接缴入市财政专户,按77%回拨给我区计算,当年收入数以实际收到回拨资金为准);债券转贷收入2400万元;上年结转41820万元;收入合计382395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用于片区开发、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201389万元;调出资金139186万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资金原用途安排支出41820万元;支出合计38239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万元(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政策性减免租金,无上缴利润);上年结转2万元;收入合计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原用途安排支出2万元;支出合计2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199万元(保险费及利息收入1304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983万元,其他收入17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30万元,上年结转11934万元,收入合计3936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309万元,转移支付支出318万元,支出合计2662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736万元。其中: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05万元(保险费及利息收入85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883万元,其他收入17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11307万元,收入合计172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38万元,转移支付支出18万元,支出合计515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086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294万元(保险费及利息收入12194万元,区级财政补贴收入91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627万元,收入合计22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171万元,转移支付支出300万元,支出合计2147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50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和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筹资手段,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大财政逆周期调节力度,大力提质增效,为全面建设“品质名城·现代都市”作出贡献。
(一)着力培植税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加强服务夯实基本税源。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跟踪,分析研判税源变动原因,积极走访重点企业,发挥惠企纾困政策效应,引导企业调优产销结构、扩大生产规模、打通销售渠道,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带来的损失,帮忙企业渡过难关,固税源、挖潜力。精准施力助推企业发展。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抵退税等政策效用,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用好企业技术改造奖补、技改融资支持等专项资金,加快培育“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企业。支持推进支柱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转型,高质量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创新财政政策支持方式。积极参与市县两级差异互补、有效联动的惠企政策体系构建,实施更加契合我区实际的错位奖补措施。逐步实施“补改投”,综合运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资金等市场化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重大产业投资。强化惠企资金精准直达。完善惠企政策动态调整优化机制,突出产业引导和政策直达快享,优化政策供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细抓实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全面运用,提高政策资金兑现便利化程度。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引智。聚焦“1+2+2”产业招商方向,强化“高大上、链群配”招商顶层设计,大力争取总部企业等落户辖区税收汇缴,培植成长型、稳定型财源。
(二)严格预算约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科学安排预算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合理确定财政支持政策和标准。对支出项目严格按照依据设立,并根据财力可能和资金需求情况,按“急重轻缓、绩效优先、量力而行”原则安排,新增的临时、应急支出先从部门现有专项资金或结余结转资金调剂解决。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的重点,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动态评估“三保”支出预算执行、库款保障水平、债务还本付息压力、直达资金使用等指标,充分保障“三保”支出库款,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或确定的时间节点执行“三保”支出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节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节支挖潜腾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用到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等重点领域上。做实民生支出保障。财政资金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尽力而为支持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持续发力,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同时注重量力而行和可持续性,继续积极筹措资金,积极保障各项惠民工程,确保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顺利推动。
(三)加强资金统筹,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做细做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全力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和地块区位优势,把握好土地出让时机和节奏,加快“招拍挂”进程,并协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最大限度提升土地出让收益。主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合力,破解竞争性评选项目短板,建立重点领域项目储备库,在新基建、工业园区标准化、城乡品质提升、文物保护等方面策划生成可行性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库,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滚动储备机制,加强项目储备、评估与遴选,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同时强化对项目开工条件的指导与审核,确保债券资金投向快速有效。提升国企投融资主体承载功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资源导向杠杆作用,多措并举提升国企投融资承载实力。积极推动两大国企参与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基金设立,再发行公司债10亿元以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合理统筹调度三部预算资金,盘活各部门各单位结余资金,充分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蓄水渠”作用,保障民生支出和发展急需的投入。建立部门、项目预算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打破部门界限,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分散管理的资金进行归并,集中财力保重点。
(四)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完善财政运行监测。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开展财政收支、库款余额、直达资金、惠企资金、建设资金、专项债券、债务风险等运行监测,切实守牢财政风险底线。加强债务风险防控。统筹做好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内。依法依规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守住政府债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建设,规范评审业务的管理制度,完善复审审核机制,逐步实现评审业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把好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关。强化“1+X”专项督查,加大国有资产租赁监管力度,持续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五)深化改革创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力度,切实打破基数固化格局,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提升资金使用规范性。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提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块运行效率,将资产、债务、政府采购等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加强财政资金全流程闭环管控,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四个环节贯穿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探索全过程跟踪问效。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对所有项目支出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