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来,由于部分地块没有按年初计划推出,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比年初预算减收较多;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等原因,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出现较大变动。建议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2017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安排的支出2853万元),比年初预算251630万元减少31460万元。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000万元,比年初预算20057万元增加1594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30347万元,比年初预算340575万元减少11022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134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9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125606万元,比年初预算198989万元减少73383万元;调出资金调整为102341万元,比年初预算139186万元减少368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00万元;支出合计23034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8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万元;收入合计6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8万元;上年结余资金安排支出1万元;支出合计69万元。
附件:鲤城区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区长:
2023年11月 08日
附件
鲤城区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由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到位,上级财力补助收入增加2532万元;由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债券转贷资金到位,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17651万元,比年初预算14798万元增加285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调整为102341万元,比年初预算139186万元减少36845万元;增减对抵,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合计减少314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20170万元,比年初预算251630万元减少31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910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21万元,债务利息及发行费支出增加9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减少22578万元。分大类安排: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686万元,主要是减少部门专项经费。
(二)国防支出减少135万元,主要是减少人武部专项经费。
(三)公共安全支出减少3004万元,主要是公安补助经费调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
(四)教育支出增加1184万元,主要是增加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用于泉州市第十五中学扩建。
(五)科学技术支出增加23万元,主要是增加科技专项经费。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54万元,主要是减少文体旅游专项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653万元,主要是减少就业补助、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等相关专项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691万元,主要是减少预留疫情防控经费。
(九)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2万元,主要是增加环保部门专项经费。
(十)城乡社区支出减少9625万元,主要环卫一体化经费调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
(十一)农林水支出减少234万元,主要是减少水利专项经费。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减少153万元,主要是减少公路桥梁专项经费。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795万元,主要是企业补助经费调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48万元,主要是增加企业补助经费。
(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3万元,主要是增加自然资源相关专项经费。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298万元,主要是减少粮油轮换专项经费。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2256万元,主要是消防大队补助经费调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
(十八)预备费减少314万元,主要是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比例同步减少。
(十九)其他支出减少841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调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
(二十)债务付息支出增加117万元,主要是增加今年发行债券利息费用。
(二十一)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减少18万元,主要是减少债券发行费支出。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000万元,比年初预算20057万元增加15943万元,主要是上年超收财力、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安排使用。安排用于PPP项目经费7437万元,环卫一体化经费7200万元,企业补助经费5415万元,教育支出 4771万元,公安补助经费2900万元,核酸检测经费1920万元,城市安全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经费1871万元,消防救援大队补助经费1800万元,明溪县对口帮扶资金1200万元,街道办事处增超收分成814万元,其他部门业务经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3034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13447万元(市级返还土地出让金1959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600万元、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9875万元)、比年初预算338175万元减少12472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块没有按年初计划推出,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比年初预算减收较多),债券转贷收入16900万元、比年初预算2400万元增加14500万元(主要是成功获得泉州鲤城水环境提质增效项目、鲤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等新增债券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2560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5517万元,其他支出14500万元(新增债券安排用于泉州鲤城水环境提质增效项目11000万元,鲤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3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57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02341万元、比年初预算139186万元减少368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00万元,支出合计230347万元。
动用上年结余52726万元,按原项目安排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增收;动用上年结余1万元;收入合计6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68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8万元(安排用于粮油储备轮换),比年初预算增加68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后安排支出;上年结余资金安排支出1万元;支出合计69万元。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