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然:
你申请办理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和平社区新府口37号私有住房翻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函告如下:
一、同意核发变更文本、规划变更函作为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400030号)的附件,原审批方案图纸收回作废。
二、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400030号)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函(泉资规审〔
三、修改的设计图纸应按程序报送审图机构审查,涉及抗震、消防、人防安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私有住房翻建开工前,你应向鲤城区住建局、属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施工报备手续,提交按图施工诚信承诺书,并向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翻建工程公示牌”。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住房翻建工程公示牌”,接受各方监督,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