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拖欠!鲤城法院出手了!
时间:2022-05-06 09:35 浏览量:1

  “钱收到了,感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几个把工资要回来了!”4月28日,申请执行人梅某在收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向鲤城法院执行法官表达感谢。

  近日,鲤城法院执结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例1

  梅某等四人系外来务工人员,受雇于潘某承包的泉州某酒店水电、木作、泥水等施工事宜。工程结束后,因工资款久拖未付,梅某四人遂向鲤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某及酒店支付四人工资款合计247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调解,潘某及酒店同意分期支付四人工资款247000元。因潘某及酒店未及时支付,梅某四人于4月21日向鲤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鲤城法院及时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执行通道”,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并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及时冻结潘某和酒店名下银行账户。

  4月27日,潘某知悉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身承包的项目现在刚复工,如银行账户继续被冻结,会导致项目停滞,希望法院居中协调处理。知悉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翌日到法院进行调解。

案件调解现场

  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精准把握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潘某和酒店先行支付一半的工资款,余款分期支付,同时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潘某和酒店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和解协议签署后,梅某等四名申请执行人即收到了首笔工资款共计123500元,潘某和酒店名下账户也于当日解封。四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立案不到一周均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执行结果均表示满意。

申请执行人展示收到首笔工资款的短信通知

 

案例2

  江某系泉州某网络科技公司的员工,截至2020年3月,该公司拖欠其近一年的工资款38497元。江某向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公司仍未能及时支付,江某遂向鲤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鲤城法院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传唤其法定代表人颜某到院接受调查。颜某称公司因疫情尚有应收账款未能收回,且公司刚复工复产,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希望法院考虑公司情况,帮助协调该案。

  了解到企业当前的困难,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一同到该公司现场座谈,让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互相理解彼此困难。

执行法官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

  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由公司先行支付江某8497元,余款分期支付,本起劳动报酬纠纷妥善执结。此外,执行法官还对颜某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

  执行利剑再出鞘,温情执行有作为。下一步,鲤城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探索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执行新机制、新模式,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