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000!鲤城学子可申领!
来源:鲤城工会 时间:2024-07-05 11:14 浏览量:1

“金秋助学”活动助力学子圆梦

有哪些政策呢?

该如何申领呢?

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助学时间

  2024年助学活动时间截至8月31日

助学对象

  子女在校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或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的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职职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

  1.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中“一般性慰问对象”的一至三类;

  2.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中的纾困帮扶对象;

  3.已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

  “一般性慰问对象”的一至三类如下:

  ①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24个月内)或残疾、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较重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符合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务工地低保标准3倍(含)的职工家庭,按“边缘从宽”原则进行认定,可根据当地实际调整具体认定标准。

  ②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疫情、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③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减)发工资而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符合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务工地低保标准3倍(含)的职工家庭,按“边缘从宽”原则进行认定,可根据当地实际调整具体认定标准。

助学标准

  实行分类补助办法

  1.“一般性慰问对象”一至三类的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专的,一次性发放每生助学慰问金6000元;就读高中的,一次性发放每生助学慰问金2000元;

  2.“纾困帮扶对象”及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专的,每生给予一次性助学慰问金8000元;就读高中的,每生给予一次性助学慰问金3000元。

  已申请2024年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助学项目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按上级资金下拨要求予以补助。各地应按照“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0个月之和”原则,确定执行本地助学金标准。

申请办法

  困难职工家庭符合助学条件的,由职工向其所在单位工会申请,按所在单位工会隶属关系向上逐级审核申报到区总工会权益服务部,经集体研究审批后执行。

申请材料

  ①《鲤城区总工会2024年金秋助学申请表》;

  ②相关困难材料。按困难类别,包括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及医疗支出票据等疾病材料、事故认定书、下岗失业证明、残疾证等困难佐证材料;

  ③就读证明。应届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往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等;

  ④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鲤城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

地址:鲤城区笋江路中段金龙街道高山社区宫后巷6号鲤城区职工之家707

热线电话:2279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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