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
有效增强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
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落实常住地参保举措
鲤城将新鲤城人纳入
鲤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新鲤城人”是指已办理鲤城区居住证的无固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父母一方在鲤城区参加基本医保其子女、在鲤城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在鲤城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为了保障您与您家人的身体健康,减轻因疾病带来的个人经济负担,请及时到常住社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
一、缴费标准
202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2025年7月1日起补缴的,除新生儿、入学新生、困难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人员等特定参保人群以外,须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二、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期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延长参保缴费期:2025年1月1日—2月28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三)参保补缴期为2025年3月1日—12月31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过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从2025年起,在2025年3月1日(含)后参保缴费和中断缴费人员,除新生儿、入学新生、困难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人员等特定参保人群以外,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每多断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
(四)1周岁以内的新生婴儿在出生90日(含)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在出生90日(不含)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保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三、参保缴费流程
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参保登记和医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聚合码
已登记人员直接扫码缴费
四、居民医保待遇
在鲤城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除了享受泉州市统一的基本医保待遇外,还可享受鲤城区特殊医疗保障待遇。
五、咨询方式
(一)缴费事宜:可拨打0595—12366或前往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了解详细缴费事宜。
(二)政策疑问: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或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咨询电话:0595-85678061、0595—12345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