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为师生减负!泉州明确“七不得”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泉州政务 时间:2024-05-05 20:52 浏览量:1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扎实开展2024年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点题整治工作,泉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保障教师聚焦主责主业,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七不得

  1.不得强制摊派或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培训、庆典、招商、拆迁、社区活动等。2.不得要求师生和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或学习平台),进行阅读打卡、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

  3.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专项工作。

  4.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

  5.不得允许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进入校园。

  6.不得多头重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创建活动和未经部署的调研活动。

  7.不得简单以留痕(如: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作为评价中小学校和教师工作成效的标准。

  四严格

  1.严格落实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不得开展。2.严格规范和精简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

  3.严格限制和精简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数据采集次数。

  4.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

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序号活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