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2021-04-16
一、制定依据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泉政文〔2006〕38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
《鲤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包括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及附则6个部分。此次修订围绕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恢复及全过程保障等环节,对预案的风险防控、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章节框架及内容进行了调整与重构。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增加了风险防控环节,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通过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完善了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丰富了前端预防和过程监测的要求,全方位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城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在应急保障方面,对应急队伍进行了细化,充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同时在物资保障中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物资能够保证供给。
预案自2021年3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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