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价商店:
国庆临近,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庆期间启动平价销售方式的通知》(泉发改〔2024〕285号)精神,决定启动我区农副产品平价销售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价商店启止时间
2024年9月28日启动平价商店,2024年10月8日退出平价销售机制。
二、平价商店设置地点
泉州鲤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开元大润发)、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泉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温陵大润发)、泉州鲤城万家旺商贸有限公司(江南店)、中闽百汇(中国)零售集团有限公司鲤城涂门街分公司。
三、平价商品种类
根据通知要求,平价商店经营者需从我区平价商品目录的六大类、共17种商品(见附件)中选择商品供应群众购买,包括蔬菜类10种、肉类2种、水果2种、米、蛋、油各1种。各平价商店的平价商品销售价格应低于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并按规定的价差幅度下浮。具体价格幅度为:粮、油、肉、蛋类10%,蔬菜类15%。
四、补贴资金
按照“先控后补”原则对平价商店给予补贴。
五、平价销售监管
在平价销售期间,指定专人全面掌握每天平价销售的价格和销量,加强对重要农副产品价格的市场价格监测,按照市发改委给的市场综合平均价,及时通知平价商店,确保平价商品销售价格符合规定。同时聘请第三方对平价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核算,我局将进行账目核实。
六、及时拨补销售差价
平价销售结束后,各平价商店应及时将原始登记凭证、电子版汇总凭证收集盖章后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并及时下拨平价商店补贴款。
附件:2024年国庆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国庆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种类 |
具体品种 |
规格、等级 |
粮食 |
晚籼米 |
二级、小包装或散装 |
食用油 |
调和油 |
2.5升桶装或散装 |
猪肉 |
肋条肉 |
新鲜 |
腿肉 |
新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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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 |
养殖场鸡蛋 |
新鲜完整 |
蔬菜 |
大白菜 |
新鲜一级 |
圆白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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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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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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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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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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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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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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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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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萝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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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
苹果 |
红富士一级 |
香蕉 |
国产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