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国庆期间启动平价销售方式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发改局 时间:2024-09-18 15:16 浏览量:1

各平价商店:

  国庆临近,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庆期间启动平价销售方式的通知》(泉发改〔2024〕285号)精神,决定启动我区农副产品平价销售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价商店启止时间

  2024年9月28日启动平价商店,2024年10月8日退出平价销售机制。

  二、平价商店设置地点

  泉州鲤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开元大润发)、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泉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温陵大润发)、泉州鲤城万家旺商贸有限公司(江南店)、中闽百汇(中国)零售集团有限公司鲤城涂门街分公司。

  三、平价商品种类

  根据通知要求,平价商店经营者需从我区平价商品目录的六大类、共17种商品(见附件)中选择商品供应群众购买,包括蔬菜类10种、肉类2种、水果2种、米、蛋、油各1种。各平价商店的平价商品销售价格应低于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并按规定的价差幅度下浮。具体价格幅度为:粮、油、肉、蛋类10%,蔬菜类15%。

  四、补贴资金

  按照“先控后补”原则对平价商店给予补贴。

  五、平价销售监管

  在平价销售期间,指定专人全面掌握每天平价销售的价格和销量,加强对重要农副产品价格的市场价格监测,按照市发改委给的市场综合平均价,及时通知平价商店,确保平价商品销售价格符合规定。同时聘请第三方对平价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核算,我局将进行账目核实。

  六、及时拨补销售差价

  平价销售结束后,各平价商店应及时将原始登记凭证、电子版汇总凭证收集盖章后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并及时下拨平价商店补贴款。

  附件:2024年国庆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国庆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种类

具体品种

规格、等级

粮食

晚籼米

二级、小包装或散装

食用油

调和油

2.5升桶装或散装

猪肉

肋条肉

新鲜

腿肉

新鲜

养殖场鸡蛋

新鲜完整

蔬菜

大白菜

新鲜一级

圆白菜

新鲜一级

上海青

新鲜一级

花菜

新鲜一级

空心菜

新鲜一级

油菜

新鲜一级

黄瓜

新鲜一级

西红柿

新鲜一级

土豆

新鲜一级

胡萝卜

新鲜一级

水果

苹果

红富士一级

香蕉

国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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