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发改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3-11 16:57 浏览量:1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清濛供电服务中心: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94)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310

 

 


抄送: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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