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业动态监测企业:
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
好企业用工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8〕15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相关数据。现发放2020年度调查统计工作补助,从文件实行日起每家企业100元/月,合计每家1200元。请相关企业提供对公账号或委托调查统计员申领,委托申领的请按照要求填写《委托声明》(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以上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于5月10日前上报至鲤城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委托声明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廖双娇 联系电话:22178891)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印发 |
附件
委托声明
鲤城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20年失业动态监测调查统计工作补助的通知》已收悉,兹委任------------(身份证号码:-----------------)为我司企业用工统计调查工作联络员,请你中心将失业动态监测系统调查工作补助(100元/月)发放至该员工个人银行账号------------,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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