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拟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2-07-04 10:47 浏览量:1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6〕407号)、《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毕业办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泉毕办〔2020〕2号)、《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泉财社〔2019〕318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泉鲤政办〔2018〕122号)精神,经审核,林明燕、吴凯丽等4人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拟发放补贴2824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鲤城区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0595-22176692(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595-22283228(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2022年拟发放第一批公益性岗位补贴

(2021.11-2022.06)

  序号

  单位

  姓名

  补贴月份

  金额(元)

  1

  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

  乌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林明燕

  2021.11-2021.12

  3440

  2

  吴凯丽

  2021.11

  1720

  3

  王宫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春燕

  2021.11-2022.03

  8600

  4

  鲤城区鲤中街道办事处

  百源社区居民委员会

  刘国民

  2021.11-2022.03

  8600

  2022.04-2022.06

  5880

  合计

 

  28240

  备注:根据闽人社文2021148号规定,从2022年4月起,鲤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调整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