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刑侦大队成功侦破唐大亮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并依法冻结犯罪人员梁泉、唐大亮、曾小龙、周国灶、唐学文等人尚未转移的电信诈骗(涉及充值返现、兼职刷单、贷款等方式)的赃款。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由我局依法处理所冻结的赃款,但犯罪人员梁泉、唐大亮、周国灶等人涉案银行卡内仍有部分赃款未能找到被骗人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予以公告,望涉案钱财的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身份证件、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刑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将上述赃款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联系单位: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刑侦大队
单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繁荣路117号
联系人:李警官 18596898900 陈警官 18596898919
监督机关:鲤城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0595-22202477
涉案账号:1.唐大亮 6228483078237828572 中国农业银行
2.周国灶 6217000520003059418 中国建设银行
3.梁 泉 6212250612001127426 中国工商银行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