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时间:2023-11-02 10:57 浏览量:1

  为实施泉州市鲤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我区于2023年8月2日发布2023-26号储备用地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9月2日,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规定,现发布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二、拟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中“拟征收鲤城区常泰街道华星社区集体土地0.5320公顷,其中:水浇地0.0348公顷、果园0.4972公顷(其中:0.5320公顷已承包到户,涉及22户居民)。拟征收鲤城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集体土地3.8826公顷,其中:水浇地1.1215公顷、果园2.4076公顷、其他林地0.1287公顷、农村道路0.0698公顷、田坎0.1172公顷、设施农用地0.0220公顷、裸地0.0158公顷(其中:3.8668公顷已承包到户,涉及52户居民;0.0158公顷未承包到户,属金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更正为“拟征收鲤城区常泰街道华星社区集体土地0.5325公顷,其中:水浇地0.0348公顷、果园0.4977公顷(其中:0.5325公顷已承包到户,涉及22户居民)。拟征收鲤城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集体土地4.0191公顷,其中:水浇地1.0686公顷、果园2.1464公顷、其他林地0.1924公顷、其他草地0.3921公顷、农村道路0.0698公顷、设施农用地0.0220公顷、田坎0.1123公顷、裸地0.0155公顷(其中:4.0036公顷已承包到户,涉及52户居民;0.0155公顷未承包到户,属金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二、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且有效

  三、本公告为2023-26号储备用地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30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鲤城区常泰街道华星社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在地予以张贴,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社区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鲤城区人民政府提出。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