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巡视二组自2024年10月22日起进驻鲤城区,对鲤城区进行为期40天左右的巡视。省委巡视二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鲤城区各套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鲤城区各套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下沉调研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视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省委巡视二组巡视鲤城区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20870201;邮政信箱:泉州市A035号邮政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11月2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鲤城区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和高新区管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泉州市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鲤城区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视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二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5022411,工作时间正常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