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厅部署推广“双随机”工作要求,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16〕106号)、支队《关于认真做好保安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泉公鲤传发〔2020〕852号)规定,分局决定组织2020年第三季度开展全区保安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
根据省厅治安系统保安业的鲤城区保安服务公司抽查对象库(12家)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全区保安行业执法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随机抽取采取写字抽签方式进行,本次按照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全区共抽取2家保安服务公司企业和2名执法人员。
二、随机抽查内容
(一)保安服务公司企业重点抽查内容。
1、备案情况;
2、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4.保安服务公司物业企业是否跨区域经营情况;
5.保安员持《保安员证》上岗落实情况;
6.保安员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佩戴保安服务标志落实情况;
7.保安员在岗培训及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8.保安员在岗履职情况;
9.保安服务公司企业按要求信息录入情况,信息要素完整、准确情况;
10.保安员信息采集完整、准确情况。
三、随机抽查时间和分组
9月24日至30日期间开展抽查。设1组检查2家检查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保安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保安市场主体自律、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措施。各派出所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当前保安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加强对被抽到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让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保安规定,掌握执法程序与技能,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与执法人员对接,充分做好迎接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暗访等形式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随机抽查组要向被检查的派出所反馈检查情况,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保安服务公司企业检查情况登记表》上报治安大队,并将上述登记表复印一份交给被检查的派出所,分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被检查的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保安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规定》(闽公传发〔2014〕162号)规定要求,依法处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检查情况、处理结果等应及时录入福建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三)被抽到的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落实工作职责,按规定开展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洪金坛;电话:22202291
附件:
1.检查人员及单位
2.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