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厅部署推广“双随机”工作要求,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的事实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16】106号)和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展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7】414号)规定,分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区2020年第四季度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随机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
从全区旅馆业系统管理对象库(70家)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全区旅馆业执法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随机抽取采取写字抽签方式进行,本次按照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全区共抽取8家旅馆业企业,4名执法人员。
二、 随机抽查内容:旅馆业
1、是否按要求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项目变更情况;
2、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安全指示,禁示标志设置情况,防火、防盗设施安装情况;
3、是否建立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
4、是否在旅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是否按照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
6、是否按要求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各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7、有无淫秽色情表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三、 随机抽查时间和分组
12月1日至18日期间开展抽查,全区共分2组,随机抽检查组,每组2人。每组检查4个检查对象;
四、 工作要求
(一)开展旅馆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首要举措,是强化旅馆业市场主体自律,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的有力措施,各派出所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当前旅馆业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双随机抽到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让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旅馆业管理规定,掌握执法程序与技能,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与执法人员对接,充分做好“双随机”抽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暗访等形式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随机抽检组要向被检查的派出所反映相关检查情况,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旅馆业检查情况表》和《旅馆业检查情况汇总表》上报治安大队,并将上述意见表复印一份交由被检查的派出所,分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派出所要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并跟踪落实整改。
(三)被抽到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落实工作职责,按规定开展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黄亿元,电话:22202291
附件:1、检查人员及单位
2、旅馆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