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HJS[2020]00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0鲤城区公厕零星修缮工程(隔断加高等)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鲤城区环境卫生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鲤城区环境卫生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 泉州市临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共鑫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汇正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鲤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造价为28365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2020鲤城区公厕零星修缮工程(隔断加高等),总造价为283651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365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
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 月 10 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 12 月 14 日18时00分00秒自行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联系电话:16605954800),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超过时间未报名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0年 12 月 22 日 10 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华城小区3#楼1001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所附的证件材料模糊不清、难以辨别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600元人民币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不予接受),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鲤城区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邮编: 362000
电话:13850792642 ,传真: /
联系人: 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华城小区3#楼1001室
邮编:362000
电话:16605954800,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日期: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