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停车位!鲤城最新发布!
来源: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11-11 11:40 浏览量:1

鲤城区打锡街政务服务中心大院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压力,我区试点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错时共享,现有打锡街政务服务中心大院内10个停车泊位面向周边小区居民试点错时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免费停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对象

  (一)主要针对开放单位附近有停车需求的居民小区居民(本机关人员及周边店面商家不在申请范围)。

  (二)车型限7座以下(含7座)、车高1.8米以下及排气量3.0以下的小型家用汽车,且车龄在15年以下。

  二、开放时间

  (一)工作日的18:30至次日7:30;双休日的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22:00至次日6:00原则上不得进出。

  (二)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或调整对外开放时间的,由开放单位提前告知。

  (三)开放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可微调开放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请流程

  (一)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有停车需求的市民须持产权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到区停车办现场办理错时共享停车申请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申请);如申请人数大于共享车位数的,按申请时间先后确定停车资格。

  (二)2023年11月28日通过鲤城微事公众号公示错时共享停车资格名单。

  (三)2023年12月1日起,开放单位错时共享停车泊位正式对外开放。

  (四)2024年5月1日起,开放单位每半年重新受理一次周边市民停车资格申请。

  四、停车须知

  (一)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停车者需遵守开放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在规定区域内文明停车、安全停车、规范停车,停放车辆后及时离开停放场地,禁止擅自进入规定停放点以外的区域。

  (二)严格遵守开放时间。车主应在开放时间截止前驶离开放单位,不得超时停车。如果发现超期停车,将电话通知车主立即将车辆驶离,逾期不驶离或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开放单位有权予以拖离(费用由车主承担),列入错时开放单位黑名单,并取消其停车资格。

  (三)自行保管所属物品。停车者应当自行保管好车内物品。开放单位仅提供停车泊位的免费使用,不承担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坏等所致的相关责任。

  (四)爱护公共设施及卫生。停放的车辆应保持车身整洁,严禁乱扔垃圾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者若损坏开放单位设备设施的,须照价赔偿。

  咨询电话:22355512(小吴)、22282009(小姚)

  区停车办地址:鲤城区涂门街352号二楼市政公用股

鲤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区停车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编辑:李莹

审核:郭巧燕、蔡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