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8-24 10:45 浏览量:1

林仲莘代表:

现就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8号建议《关于加强直播经济扶持的建议》的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一、直播经济发展现状

目前我区的直播经济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整体直播产业未形成跨界融合趋势,直播+”赋能各行业发展的作用还未显现,只有小部分商户、企业有在尝试直播销售业务,但也只是单纯开展直播自销,主要围绕鞋服、玩具礼品、手机配件、家居百货等行业,通过直播下单、工厂发货的模式,在天猫、京东、淘宝等搜索平台进行销售,未能形成消费者、供应端、平台端的完整产业链。

目前成规模的的直播基地有两个,一是齐越直播基地:面积近1200,以店铺直播为主,涵盖509-20大小不一的直播间和近300的大型会议室,孵化近30个合伙团队,开设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等搜索类平台店铺超百个。二是闽品汇直播基地,面积近800,以抖音直播带货为主,月GMV100多万元。

二、政策支持及扶持项目

近年来,我区积极贯彻各项政策精神,先后出台《鲤城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试行)》(泉鲤政办〔202146号)、《鲤城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泉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泉鲤政文〔202242号),重点支持本地初具规模且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网站平台加快发展。对新引进区域外企业在鲤城设立的营销平台、数字经济直播服务平台(企业)、新入驻数字经济直播服务平台(企业)给予政策奖励的同时同步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另外,针对 “直播+”已成为电商新常态现象,我区积极发展直播基地商业生态,将助力企业打通全链路业务需求,实现数字化分销网络。指导我区福建省巨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直播电商产业建设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包含直播培训、网红孵化、带货工具、直播供应链、电商运营、场地设备租赁等在内的一站式产品和服务。指导该公司针对现有品牌资源建设直播基地,独立对接第三方平台、供应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项目计划成立以短视频拍摄和制作、直播带货为主导的电商基地,引进MCN优质机构与直播电商团队进行合作,并配套摄影空间、短视频制作中心、商务洽谈中心、选品和供应链中心、培训中心等区域,预计占地面积1500,容纳近20个直播间。项目选址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乌石社区池峰路937号幸福电商城三楼,租赁面积为1500。项目落地后,预计未来2-3年,每年销售GMV 可以过亿元,且保持较大比例的增长。

三、下一步发展措施

1.发展“直播+产业供应链”。推进电商平台与本地制造企业加强合作,鼓励生产厂家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加强从生产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直播电商供应链,建立与直播电商匹配的快速灵活响应机制,打通设计研发、上游采购、分销渠道、仓储物流等产业链各环节。

2.构建人才支撑体系。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训,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公益普及性培训,加强政策、规范和基本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鼓励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加强与专业学院、培训机构、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合作,与相关办学单位联合建设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开展直播人才培养。

3.推动直播平台发展。联合直播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企业、头部主播、等抱团共建直播生态,为直播产业企业提供政策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充分利用成功平台的标杆效应,建立去经验化的孵化体系,鼓励电商平台做大做强。

 

 

单位分管领导:雷华阳

经 办人 员:刘雪阳

联 系电 话:22355880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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