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06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时间:2023-07-11 15:13 浏览量:1

  泉鲤建函〔2023〕80号

答复类型:C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06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黄灿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门街楼栋外墙砖脱落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第210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新门街南区、北区老旧小区多处楼栋存在外墙砖空鼓、脱落急需修复的建议是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产权人的物业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通风采光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故当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出现老旧、破损时,根据《泉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研究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经三分之二专有建筑面积及业主参与表决,且赞同数占表决数四分之三及以上同意后,筹集和使用资金进行维修维护。

  经了解,新门街南区、北区建成时间为1997年左右,至今已有20多年,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等原因,外墙瓷砖出现空鼓及脱落

  现象,危及楼下行人及车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目前,该小区已过保修期且早期未收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居民对共有部分承担维修费用意识不强且维修金额较大,导致修缮工作一直无法推进。鉴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极其有限,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需优先实施“四必改”。为彻底解决新门街楼栋外墙砖脱落现象,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新门街南区、北区应依法尽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进行有偿服务及修缮义务,我局将积极联合属地街道给予指导。

  衷心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单位分管领导:严  强

  经办人员:林文锦

  联系电话:22160870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