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0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15 11:22 浏览量:1

陈志雄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促进鲤城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建议》(310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规定:城市每个街道需设有一所公办幼儿园。临江街道现有幼儿园3所,其中集体办幼儿园1所即鲤城区临江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1所即汉唐艺术幼儿园;公办幼儿园1所即泉州市鲤城区传春幼儿园。

  由于当前人口出生率下降,2023年秋季,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39号)文件精神:公办幼儿园在招收满足本服务片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在鲤城区“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的,由各园通过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鲤城区公办幼儿园在招收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后,各公办幼儿园仍有剩余学位,鲤城区教育局于2023年8月发布《2023年秋季鲤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招生补录公告》,将剩余学位向社会公开,招收具有鲤城户籍和房产,且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其中老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老城区的公办幼儿园,江南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江南新区的公办幼儿园)。

  2024年,为更好地解决个别公办幼儿园生源不满的问题及辖区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幼儿园难的问题,5月23日,鲤城区教育局出台的《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区属公办幼儿园在招收本园服务片区内符合“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仍有学位的,由各园通过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补录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部分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在鲤城区的“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入读。(其中,老城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三一致”适龄幼儿可向老城区属公办幼儿园申请,江南新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三一致”适龄幼儿可向江南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申请)。根据文件精神,临江街道虽不是传春幼儿园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但可以在补录批次中选择区属公办幼儿园有剩余学位的任意一所幼儿园报名入读。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地期待您继续为鲤城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蔡挺

  经办人员:叶艺萍

  联系电话:22396540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