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4-07-26 13:55 浏览量:1

张苕平等4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学府路安置房外墙水泥脱落的建议》(第306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学府路安置房外墙水泥脱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开元街道、梅峰、刺桐、梅山、泉山等社区开展学府路外墙水泥脱落排查,共排查67处,并及时对学府路北三区、南一区、南二区现场存在隐患的点位进行清理,第一时间消除隐患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等规定,对于属于住宅共用部位的外墙瓷砖、墙柱出现破损,需要修复的情况,应由业主履行维修养护的管理义务,而履行该义务的主要方式就是使用交房时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鉴于学府路部分楼栋水泥脱落面积较大,我局与开元街道以学府路北三区5号楼作为试点,组织业主筹资对该栋外立面进行修缮改造。目前已完成图纸会审,施工图纸、监理合同审查等前期工作,2024年3月4日由嘉达福建省中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施工。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联合开元街道逐步推广学府路安置房外墙修缮工作。同时,以各社区网格为单位,加强学府路各个楼栋的巡查,如有发现安全隐患,将第一时间做好警示标识,并组织人员消除隐患。

  衷心感谢您们对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持续推进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

  署名领导:郑志伟

  经办人员:郭海阳

  联系电话:22355819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