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9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4-07-26 13:56 浏览量:1

曾玉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第309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业委会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小区治理水平,我局牵头开展住宅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推动小区治理从“有物业”向“好物业”、从“有典型”向“全面优”、从“有规模”向“高质量”跨越升级,逐步形成“组织红、队伍强、机制活”的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写入《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指引》等相关示范文本,鼓励小区在职党员、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参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截至目前,共推动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179个,其中红色业委会48个。

  二是编制《鲤城区住宅小区长效管理行政指导指南第6号-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分别从业委会的性质、业委会与街道社区的关系、业委会会议如何召开、业委会的主要职责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指导业委会正确行使业委会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

  三是组织召开业务工作培训。针对住宅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涉及法律、政策多的特点,共编制法治宣传口号25条、8个业主大讲堂教育课件、10000份宣传单,累计开展现场指导培训会260余场,共有6000多人(次)参加培训和业主大讲堂。

  四是宣传动员,转变居民物业费缴费思想。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打下的组织网络和群众基础,组织由挂点干部、街道社区党员、热心业主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小区开展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普法宣传,对持不同意见或有抵触情绪的业主,由属地社区召集起来,邀请区长效办公职律师现场进行集中教育引导,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大力倡导“使用者付费”理念,着力解决思想堵点、认识盲区、管理难点,有效推动实现“理得顺”“懂得管”“多元管”的良性转变。

  五是整合公共资源,提升小区“造血”功能。指导街道社区及小区业委会充分挖掘和整合老旧小区停车等公共资源,规范设置经营性停车泊位,所得收益经业主大会研究决定用于贴补小区日常管理及公共设备、设施维修费用,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盘活老旧小区资源,再将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建设、日常维护,既改变小区面貌,又减轻业主负担。截至目前,小区新增出租丰巢快递柜30个,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038个,增加施划小车停车位2565个。

  衷心感谢您对住宅小区长效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持续推进住宅小区长效管理工作。

  署名领导:郑志伟

  经办人员:郭海阳

  联系电话:22355819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