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鲤城区工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楼房外立面维修的建议》(第2023101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鲤城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住宅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结合住宅小区长效管理工作,全面梳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责任单位,按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联合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及小区自主管理人员对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落实社区网格责任,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排查67处,并对现场存在隐患的点位进行清理,第一时间消除隐患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三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针对涉及业主共有部分的外墙脱落问题,我局联合街道指导小区业主研究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业主集资用于维修、更新和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局已指导学府路北山区、南益鲤景湾等小区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外墙维修。
衷心感谢您对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持续推进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
署名领导:郑志伟
经办人员:郭海阳
联系电话:22355819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