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鲤城区工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出台促进我区夜间经济发展相关制度的建议》(2023101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夜经济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新赛道,我区注重引导夜间经济合理规范发展,以优质供给、良好服务提高夜间消费的便利度、活跃度和安全性,进一步拓宽消费场景,培育消费热点,构筑消费高地,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规划布局,搭建场景释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突出特色、统筹推进”的原则,培育策划大尾夜市、王宫夜市、高山夜市、极光夜市、印象市集、城南庙会、高科夜市等7个夜间经济点,串联“夜游、夜购、夜娱、夜食、夜赏”等多场景,催生消费新“夜”态,挖掘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抢抓春节、“五一”等黄金消费节点,举办“城南庙会·烟火家味”、“世遗风味,畅享鲤品”2024年东南亚美食嘉年华活动等,组织美食商户入驻市集,提供吃喝玩乐一站式服务,提升夜间消费体验。
二、强化政策引领,促进有序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泉州古城夜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区推动出台《泉州古城业态提升工作方案》、《泉州中山路及周边商圈经营项目目录清单(试行)》、《鲤城区街头艺人演出管理办法》等,重点培育新科技体验店、传统老字号、文化展示、阅读空间、动漫体验、创意设计等业态,并针对重点培育项目“网红经济”、“IP经济”出台租金扶持奖励政策,推动古城中心业态不断向多元化、品牌化、特色化、数字化发展。同时,清单中明确明火烧烤、普通电子游戏室、无陈列装修的杂货铺等不鼓励项目,推动夜间经济规范化管理。
三、明确管理规范,维护市容秩序。坚持“按需设置、方便群众、疏堵结合、规范设置、依法治理”,对夜市摊点的设置要求、选址、摊位申请入驻、摊位经营规范、管理规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围绕打造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优质夜市,确定西街大尾夜市、高山笋江夜村夜市作为试点,对摊位招募、环境、卫生等进行严格管理,对同类型摊位进行严格把控,着力破解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难题,打造夜间经济新亮点。目前两个夜市提供摊位数近140个,解决近360人就业问题,累计营业额近5200万元。
四、部门合力监管,保障合规经营。我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城市管理、商务等部门联动靠前服务指导,加强对夜市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督促夜市食品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场内的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提供符合标准的用水设施和基本卫生设施;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信息,要求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夜市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次,检查商户131家。价格监管方面,督促夜市食品经营者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信息;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杜绝强买强卖、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缺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商户35家。
为保障夜间经济合规、有序、可持续性发展,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夜间经济点建设情况,一方面针对配套设施不够健全、业态单一缺乏特色、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夜间经济制度,从市场准入、商户经营、执法监管等方面加强夜市摊点的规范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进行调度。另一方面积极挖掘海丝、世遗、非遗、老字号、传统闽南文化、侨商文化等传统特色和资源要素,打造有颜值有文化、有场景有底蕴、有人流又有消费的地方特色夜市品牌。
领导署名:王锦锋
经办人员:洪杨洴
联系电话:22355783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