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31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31 10:19 浏览量:1

苏玉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鲤城新消费行业初创型企业从商环境与政策支持的建议》(第2023103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通过实时互动、商品展示和讲解,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直观、生动的购物体验,在促进新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预计未来直播电商行业空间渗透率可以达到90%左右。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反馈数据显示,2023年1-12月,鲤城区直播3.94万场,吸引消费者观看3.58亿人次,参与直播的商品实现网络零售额21.85亿元,同比增长126%,约占全部商品网络零售总额的10.6%。目前我区的直播经济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整体电商直播产业未形成跨界融合趋势,“直播+”赋能各行业发展的作用还未显现,只有小部分商户、企业有在尝试直播销售业务,但也只是单纯开展直播自销,未能形成消费者、供应端、平台端的完整产业链。

  二、主要做法

  1.出台扶持政策。近几年来结合电商总部经济、电商平台培育、电商直播经济等优惠措施先后制定《鲤城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泉鲤政办》(〔2021〕46号)、《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泉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42号)、《鲤城区推进新型文商旅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泉鲤政办明电〔2023〕24号),在资金上对电子商务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2.支持直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电商企业依托自身资源打造电商直播基地,一是支持福建省巨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以短视频拍摄和制作、直播带货为主导的电商基地,配套摄影空间、短视频制作中心、商务洽谈中心、选品和供应链中心、培训中心等区域,占地面积1500㎡, 设有近20个直播间。二是支持抖商数字生态园项目落地开元街道数字经济产业园,由供应链平台、直播、平台、商学院、孵化中心、仓储物流五大业务板块组成。项目正式运营以来,已举办培训活动和沙龙活动近100场次,累计培养和输送专业人才超1500名,签约供应商20余家,涉及亲子母婴、食品饮料、3C电器、鞋服箱包、家居日化等品类。

  3.优化电商发展生态。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商企业创业提供融资、贷款等便利和优惠支持,针对电商卖家普遍无法提供抵押措施的实际情况,各银行也都有推出适用于小微企业或商户的纯信用产品,根据商户的银行流水账单或纳税提供额度不等的小额贷款产品,如农业银行的“微捷贷”即以小微企业及企业主的金融资产、房贷等数据为依据,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授信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可循环使用、纯信用方式的小微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最高额度达300万元。推动电商企业与电商主流平台资源对接,组织企业参加小红书运动户外泉州招商会和抖音鞋靴箱包行业泉州对接会,通过培训帮助企业了解平台招商政策,更好利用平台发展电商业务。加强企业、高校、协会交流合作,联合培养直播电商人才,组织电商企业参加6月份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会,推动校企电商人才供需对接。举办“京东鞋靴走进泉州”京东鞋靴商家培训交流会,推进鞋靴产业电商人才培养。提高电商人才职业技能水平和创业创新能力,组织电商企业参加电商直播主播、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技能培训,拟于9月举办电商企业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研修班。

  4.推动电商企业集聚发展。针对幸福街商圈存在发展空间受限、管理不规范和市场辐射力不够等问题,一是每周两次定期开展统一执法行动,维持道路交通,进一步规范保障商圈秩序。二是积极对接第三方运营公司,主动招商引资,运用市场化力量助推商圈改造,促进商圈管理水平优化提升。三是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和强化商圈业态提升,成立鲤城区幸福商圈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幸福商圈更新各项工作,进行多次现场调研走访,并召开5次专题协调会,推动幸福街搬迁事宜。联合街道、社区全面摸底商户搬迁意愿,多次走访电商重点企业和商户,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和收集工作。顺利完成区电商协会换届,充分发挥电商协会作用,召开3次电商龙头企业座谈会探讨电商企业外迁和业态发展提升。由于历史几次搬迁未成功的不良影响还在,幸福街实体店搬迁意愿不高,网店要求新搬场地在一楼,现有的空间载体不足以容纳幸福街搬迁的所有商户,且幸福街网店涉及多方利益,要实现“一次性整体搬迁”存在较大困难。

  三、下一步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电商企业参加各种电商培训活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政策红利,通过电商直播方式拓展销售新渠道。做好重点电商企业跟踪和服务,帮助更多企业利用电商直播新模式,抢抓市场机遇,推动本地优势产品与直播电商融合发展,促进新消费增长。

  2.推动直播电商模式创新。积极探索直播电商业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运用AI、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从社群导向、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内容创新、供应链升级等方面为消费者带来更加丰富的购物体验,促进行业消费增长,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3.打造电商直播基地。依托现有空间载体,鼓励支持更多市场主体打造电商直播基地,集聚优质网批商家、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创新创业项目及相关服务配套企业,力争打造更多集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各类服务为一体的电商直播基地。

  4.推动电商规范发展。不断优化电商发展空间和环境,寻找适合的空间载体,引导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业态融合发展,促进电商企业集聚规范发展,推动电商综合园区(集聚区)建设。积极与各业主单位、电商龙头企业、商户等保持协调沟通,共同探讨推进现有电商商圈改造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整体业态,融入古城产业发展大局。

  5.加强电商人才培养。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一批具备直播电商运营、管理、营销等方面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直播电商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领导署名:杨舒芬

  联 系 人:苏保森

  联系电话:22138811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