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1004号)文件精神,我区针对疫情期间养老机构的封闭管理、服务人数、服务管理等方面,经研究讨论,决定分别给予我区6家住人的养老服务机构0.5—1万不等的疫情防控补助,总计补助金额4.5万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主要用于补助机构购置测温计、口罩、手套、鞋帽、防护服、核酸抗原试剂、防疫药品、消杀用品等各类急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附件:2023年鲤城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2023年鲤城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建设项目 |
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泉州鲤城区社会福利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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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南老年颐乐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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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兴贤医院养护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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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仰德医院养护中心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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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慈园金山养老院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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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元街道居家社区养老 服务照料中心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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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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