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100-2019-0004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9〕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9〕5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印章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机构):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2018〕128号)精神,部分机构涉及调整,现刻制“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泉州市鲤城区应急管理局”“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泉州市鲤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泉州市鲤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鲤城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市鲤城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6枚印章,并于发文之日启用。
“泉州市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泉州市鲤城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泉州市鲤城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泉州市鲤城区农林水局”“泉州市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泉州市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泉州市鲤城区粮食局” 等10枚印章同时废止,并按要求送区政府办人秘股统一封存。(联系人:陈春城,联系电话:22355587)
附件:新启用印章印模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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